各教學科研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上海市有關文件要求,切實推進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結合學校相關工作安排👌🏼,現就開展元旦和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1.強化實驗室安全責任製
教學科研單位要盡到主體責任,項目負責人是項目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學生開展實驗須有教師在崗指導,尤其是存在安全風險的實驗🦀。未滿足實驗室開放所需安全條件和人員條件的實驗室不得開展實驗活動。嚴格執行實驗室準入製🧏🏻♀️,做好實驗室開放審批🧑🏻🎨,掌握具體開展實驗人員名單,及時在“儀器設備使用安全管理系統”備案(“沐鸣2娱乐網上服務大廳——儀器設備安全使用管理系統——實驗室開放管理”申請開放備案)🫨。一旦發現未申請和備案開放但私自使用的實驗室,將關停並通報🧑🏽🌾。
2.開展實驗風險自評估
開展新的實驗項目前,須開展項目風險評估,分析存在的風險因素,提出應對措施和應急預案🧑🏽🍼,並存檔備查。實驗風險評估是《教育部關於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教技函〔2019〕3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的通知》(教科信廳函〔2021〕38號)要求加強的工作🙎🏻。
3.強化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
各實驗室要加強安全教育,至少組織一次針對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培訓,明確告知開展實驗人員關於校院兩級和本實驗室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醒規範操作、環境衛生🔙、經常通風⌚️、嚴禁飲食🏂🧝🏼♂️、做好臺賬記錄,以及實驗室安全防護等🫃🏼,並確保各項實驗活動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
4.加強實驗室安全檢查
建立假期實驗室安全巡查製度🙍🏻♀️,加強教學科研單位巡查和實驗室自查👨🏻。教學科研單位每周做好實驗室安全巡查工作及檢查記錄,巡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第一時間反饋實驗室要求其及時落實整改🧑🎤。各實驗室堅持“每日三查”(即入室前、工作時🧑🏻🏫、離開前的自查工作)𓀇,並做好實驗室安全自查記錄。
5.加強實驗室規範管理
開展實驗的人員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實驗室規章製度,實驗過程中禁止無人值守,夜間實驗須至少兩人在場並經事先審批同意。使用化學品前🥜,應先查閱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了解其特性👩❤️💋👩,掌握所使用化學品的個體防護方法和應急處置措施等👩🏽🚒。禁止在實驗室進行與實驗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對於假期不開放的實驗室,應進行封門管理,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等措施,並確保關閉電源🤾🏿♀️、氣源、水源、門窗,防範安全事故發生🫚。長期關停的實驗室在恢復使用前,須開展一次實驗室安全的全面檢查,尤其重點排查重大危險源和薄弱環節,確保實驗環境🖖🏿、儀器設備、安全設施等狀態正常。
6.加強實驗室危險源管理
嚴格做好實驗室內用水、用電🆔、用氣🧛🏻♀️、消防等安全管理,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氣體鋼瓶、實驗動物、病原微生物、危險生物因子、特種設備🧑🏻🎓、高溫高速設備、24小時運行儀器設備🧻、危險廢棄物等危險源,須強化使用安全和相關臺賬管理🐕,並確保消防設施、應急物品🏂🏿、防護用品等配置齊全、功能完備👨👨👧👦、響應及時。
7.危險廢棄物處置
每周四(若遇法定節假日則延至節後第一天)學校將安排第三方公司上門回收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請各實驗室提前在廢棄物回收系統上申請回收🦧🧑🏻🚀,並做好實驗室危險廢棄物分類收集、危廢標簽張貼等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接收。
資產管理處
2022年12月30日